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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马江海联运枢纽建设项目(9号码头改扩建工程)贰台800th桥式抓斗卸船机制造安装工程监理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时间:2022-04-15 性质:原创作者:admin来源: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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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马江海联运枢纽建设项目(9号码头改扩建工程)贰台800t/h桥式抓斗卸船机制造安装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中标公示(项目编号:皖E0-43-2022-0154)

项目名称

芜马江海联运枢纽建设项目(9号码头改扩建工程)贰台800t/h桥式抓斗卸船机制造安装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

皖E0-43-2022-0154

标段名称

芜马江海联运枢建设项目(9号码头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含相关专项技术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

皖E0-43-2022-0154001001

项目统一代码

2108-340561-04-01-208649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招标人

名称

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马鞍山市长江路47号

联系人及电话

孙庆兵   徐正宏
0555-2845952  284560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地址

安徽省包河区工业园乌鲁木齐路19号

联系人及电话

杨帆 0551-6266157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2/4/13 9:00: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价(元)/费率(%)

354000.00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路剑

证书编号:2021-C-021636

工期(天)

自监理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含质保期),驻厂监理时间约8-10月。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1、江苏利电能源集团#1、2卸船机钢结构补强延寿改造监理
2、宁波舟山港北仑山多用途泊位1#-8#堆场改造工程3台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技术服务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1、CMHI-185-1 900T龙门吊制造监造服务
2、泰州市过船港务有限公司16t-35m门座式起重机监理服务协议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

武汉四达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价(元)/费率(%)

388000.00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杨鹏

证书编号:JSJ1203891

工期(天)

自监理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含质保期),驻厂监理时间约8-10月。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1、马鞍山港郑蒲港区一期工程配套设备(40.5t-40m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采购及安装监理
2、马鞍山港郑蒲港区一期工程配套设备 (40.5t-28m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采购及安装监理项目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

湖北省水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价(元)/费率(%)

448000.00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饶卫林

证书编号:JSJ1406374

工期(天)

自监理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含质保期),驻厂监理时间约8-10月。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1、宜昌港宜都港区红花套作业区综合码头陆域工程
2、慈湖港 40T/30M 门座式起重机设备监理项目
3、马鞍山港 16T30M 门座式起重机设备监理项目
4、滁州(汊河)港 16T 门座式起重机设备监理项目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业绩

1、慈湖港 40T/30M 门座式起重机设备监理项目
2、马鞍山港 16T30M 门座式起重机设备监理项目
3、滁州(汊河)港 16T 门座式起重机设备监理项目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备注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科提出投诉,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555-520018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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